3月22日,针对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粤01民初号公告中提及的宝能集团实际控制人姚振华下落不明一事,宝能集团方面对记者表示,相关信息有误,公司已与法院方面沟通协调,近期相关公告会撤回。3月22日午后,上述公告已经从法院网站删除。
3月17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编号为()粤01民初号的公告中提到,“本院受理原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与被告广州宝时物流有限公司、姚振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粤01民初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须知、廉政监督卡。其中提到,要求被告向原告广州银行开发区支行偿还借款本金余额7亿元及至本息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年9月29日止,利息.67元、罚息0元、复利0元;从年9月30日始,利息、罚息、复利按《固定资产合同》约定计算)。”“下落不明”一词引发市场猜测,今日,宝能集团方面就此事向证券时报记者回应称,相关信息有误,公司已与法院方面沟通协调,近期相关公告会撤回。此外,3月22日9时38分,中国宝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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